2023-05-08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黑龙港河上段治理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复【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泊头市。2.1.2主要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泊头市黑龙港河上段全线 3.05km 清淤疏浚;改建小孙庄排水闸。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 3 个月(2023 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6 09:00至2023-05-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同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方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解放西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报业大厦 |
邮编: | 062150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秦松青 | 联系人: | 杨英特 |
电话: | 0317-8187922 | 电话: | 0317-3079364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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