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总部基地设施建设、拒马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东仙坡镇区改造PPP项目(路网一期)EPC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省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涿开经字【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津冀中冶名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京津冀中冶名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明达路(鹏程大街-盛福大街)段,该段路为次干路,本次招标红线宽度30米,长度428.5延米,总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信号工程等。2)建设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涿州市高新区。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明达路(鹏程大街-盛福大街)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总工期:7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该工期是指日历天数,其中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
2.2招标范围: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设计交底、驻场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建设至工程验收(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本项目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勘察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4)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2.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登记报名,在以市场主体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报名。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市场主体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拟派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设计各专业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②施工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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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营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0 09:00至2023-05-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管理委员会701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 |
邮编: | 0727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海洋 | 联系人: | 刘天 |
电话: | 0312-6552632 | 电话: | 0311-892520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hz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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