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已由唐山市开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字【2023】第33号(项目代码2302-130205-89-05-1858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开平区洼里镇夏庄村西侧。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三个分项,其中:(1)污水处理站扩建:本次污水处理站扩建设计规模为2000m3/d,工艺选用成熟的一体化模块式水处理工艺,工艺包括预处理段,二级生化处理段,深度
处理段。(2)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需对现状污水处理站中老旧、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包括预处理车间,生化池,深度处理中的主要设备。(3)配套管网更换:夏庄已建设污水管网为DN400HDPE管道,最终均流向现状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就近排入石榴河。现状管道管径及现状处理程度(包括污水提升泵站)已不满足河道排放要求,因此现状管道需增大管径,改造管道管径由现状DN400改造为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材质。同时为满足扩建需要,需对现状电缆进行迁改:本工程将10kV线路1#-6#杆架空线路拆除,在1#杆更换隔离开关电缆引下向西南方向直埋敷设270米至原1号变压器止。
2.4招标控制价:1650000元。
2.6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个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0%。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1.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备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佟彩丽,电话:0315-232342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7770126。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2 09:00至2023-05-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开平区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道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305楼1单元1814号 |
邮编: | 063021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冬宏宇 | 联系人: | 佟彩丽 |
电话: | 0315-3360949 | 电话: | 0315-23234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uanhengzhoabiao@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唐山冀东油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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