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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2023-06-20 来源:采购网

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审【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丰收渠、丰收一支渠、丰收二支渠部分渠段清淤疏浚、驳岸改造、水工建筑物新建重建和生态缓冲带建设。(2)建设地址:邢台市清河县西北部,丰收渠、丰收一支渠、丰收二支渠。(3)标段划分:1个标段;(4)计划工期:总工期18个月;(5)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编制)、工程所需的全部专项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可与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3.1.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3.1.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否则按无效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3.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否则按无效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0 00:002023-06-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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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周纯、田旭、康诚哲
电话:

0319-8292608

电话: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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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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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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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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