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7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沧州市沧县 104 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3)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 36.5 公里,堤防加高培厚 6.95 公里,建防浪墙 3.96 公里,拆除重建及维修加固闸涵建筑物 8 座等。(4)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勘测、测量、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附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2)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4.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4.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4.3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4.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含缴纳单位、姓名)】;(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6 09:00至2023-06-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大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7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东胜悦享天地B座1701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广涛 | 联系人: | 王彤、刘力亚 |
电话: | 0317-5200009 | 电话: | 0311-85331620 |
传真: | 0317-5200009 | 传真: | 0311-8533162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DNZB200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64201201900000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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