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机构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以承县审批投资审字【2022】105号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招标范围:对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整体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其他检测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检验检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给排水管材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
3.1.2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8 09:00至2023-07-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承德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万荣商业广场公寓楼9层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400 |
联系人: |
刘克峰 |
联系人: | 张翼腾 |
电话: |
15076997089 |
电话: | 0314757388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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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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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cdayg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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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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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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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11000309249726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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