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第十五中学东侧教育地块和君兰苑西北侧居住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运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征收补偿资金(纳入征拆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运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沧州市第十五中学东侧教育地块和君兰苑西北侧居住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第十五中学东侧教育地块、君兰苑西北侧居住用地(3)标段划分:无(4)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1至2023-07-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1 09:30 ,地点为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晴川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王科长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317-5297720 |
电话: | 0317-8815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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