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及2023年度孙庄乡等五个乡镇曹麻村等九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已由井陉县人民政府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井政函[2023]12、13、14、18、19、21、22号和石自然资规核立字[2023]62、63、64、69、98、99、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及2023年度孙庄乡等五个乡镇曹麻村等九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井陉县2023年度威州镇南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南峪镇南峪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测鱼镇朱会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秀林镇东柏山村等三个村士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孙庄乡曹麻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3建设地点:井陉县威州镇南沟村、南峪镇南峪村和地都村、测鱼镇朱会村、秀林镇东柏山村、牛王庙村和梅庄村、南陉乡康庄村、孙庄乡曹麻村和洛阳村、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40.59%,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60%。投标人若非中小微企业,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拟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中小企业不低于(含)40.59%,其中小微企业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不低于(含)60%。投标人若是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获取招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1-82022017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0:00至2023-07-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翊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井陉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井陉县城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斌 | 联系人: | 吕凤贤 |
电话: | 0311-82030556 | 电话: | 0311-8387814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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