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3年13家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兴隆县2023年13家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约25.493万㎡涉及13处乡村矿山,石方工程约129.52万m3、砌筑工程约4470.30m3、文字牌工程约142个、土方工程3.02万m3、生态景观恢复工程约25.493万㎡及其他辅助工程等。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挂兰峪镇、八卦岭乡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3个月,自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养护提升期拟定26个月,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
2.1.4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勘查、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 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3 年7月1 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查询时间节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如果设计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地质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项目如果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含牵头单位) 为 2 家;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9:00至2023-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达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隆化县龙骧东苑D12-1233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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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建伟 |
联系人: | 贾睿 |
电话: |
0314-5055089 |
电话: | 0314-507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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