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武强县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强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武强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址:武强县区域内
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对天平沟、旧天平沟、滏阳河武强县段进行清淤整治
3、 质量标准:合格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招标过程中所需图纸、技术规范、后续服务及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2 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5 00:00至2023-07-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硕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武强县新开街1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大街210号启程大厦2108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樊星 | 联系人: | 张伟聪 |
电话: | 0318-6120107 | 电话: | 0311-85151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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