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5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3】2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工程涉及狗台乡孙家庄村及青同镇刘朱乐村、高朱乐村,改善灌溉面积1261亩。主要建设内容:斗渠重建、维修加固5583m,农桥重建10座,穿路管涵22处,分水口改造3处,斗渠渠首改造1处。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如下: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工期:3个月。
2.2招标范围:灵寿县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8-05 09:00至2023-08-1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8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嘉园商业B区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宋庶民 | 联系人: | 张宏 |
电话: | 0311-82521150 | 电话: | 15932689915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82767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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