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5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食品医药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含上级资金和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高新招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现对该项目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医药园。
3.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衡水高新区食品医药园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包括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停车位等附属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6305.599㎡(折合99.46亩),建设1F标准化厂房5栋,5F标准化厂房2栋等,建筑面积47958.1㎡。配套设施包括停车位等设施。
4.服务期限:3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出具勘察报告,30日内出具送审版施工图。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等)、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及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5 00:00至2023-08-2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养元东路1999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韩女士 | 联系人: | 孙晓亮、杜天鹏 |
电话: | 0318-2632119 | 电话: | 0311-83086907、1507516756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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