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Y1号公路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Y1 号公路起点接陈孟公路(X012 线),经施工营地、钢管加工厂,后架桥过沙岭沟,经通风洞洞口、下水库进出水口、交通洞洞口、业主营地,终点至下水库左坝顶,全长3.625km,本标段范围K0+000~K2+640,路线长度2.64km,按照水电三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的技术标准设计,含桥梁106.08m/1座,涵洞120.25m/12道,隧道195m/1座。主要承担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工程开挖及混凝土施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运输任务,也承担下水库坝肩、库区、进/出水口开挖弃渣及混凝土的运输任务,同时,也是运行期下水库永久对外交通。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Y1号公路(K0+000 K2+640段)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及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Y1号公路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365日历天
(1)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9 月 30 日
(2)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9 月 29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或业主指定单位下达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100%;(2)单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3)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3%以上,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率100%,质量通病防治率90%及以上;(5)工程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质量通病防治率90%以上;(6)工程质量优良,达标投产,争创电力行业、国家优质工程奖。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1)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通报。
(2)投标人(不包含其分支机构)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截图,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5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业绩要求:具有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6安全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2)业绩要求: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不得同时在本工程工地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8-08 09:00至2023-08-1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 | 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
邮编: | / | 邮编: | 361000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傅工 |
电话: | 18066595382 | 电话: | 0592-5138190 |
传真: | / | 传真: | 0592-513878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078079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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