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初设(2023) 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第二部分:金良河(良独驿站-微新庄永通桥)污水管网工程,第三部分:金良河(影院胡同桥-307国道桥)污水管网工程,第四部分:冶河(水上公园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及河道清淤、河道挡墙工程。配套设施包括三个地块的停车场铺装、充电桩、配套管网、监控、拆除及清运建筑垃圾等工程。
建设地点:井陉县县城幸福东街、公园路、育才街及金良河、冶河部分地段。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100%),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为准。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6 00:00至2023-08-22 23:5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井陉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265 号汇景国际 2-1-161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卫红 | 联系人: | 卢德豪 |
电话: | 0311-82020038 | 电话: | 1993300219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82020038@QQ.com | 电子邮件: | 130143709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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