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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8-16 来源:采购网

【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初设(2023) 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井陉县县城幸福东街、公园路、育才街及金良河、冶河部分地段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第二部分:金良河(良独驿站-微新庄永通桥)污水管网工程,第三部分:金良河(影院胡同桥-307国道桥)污水管网工程,第四部分:冶河(水上公园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及河道清淤、河道挡墙工程。配套设施包括三个地块的停车场铺装、充电桩、配套管网、监控、拆除及清运建筑垃圾等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24%),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者由中型企业将合同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6 00:002023-08-22 23:5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8-16 00:002023-08-22 23:5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265 号汇景国际 2-1-1613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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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武卫红

联系人:卢德豪
电话:

0311-82020038

电话:1993300219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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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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