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2 来源:采购网
2023年08月21日 19: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水下救援装备购置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潜水设备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9:3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8日项目概况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水下救援装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T-2023-10705
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水下救援装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限价单价(万元)
限价单项合计(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
1
1-1
潜水电脑表
6块
是
1.50
9.00
68.00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潜水手电
2把
是
1.50
3.00
1-3
全密闭呼吸系统(A款)
1套
是
22.00
22.00
1-4
全密闭呼吸系统(B款)
【核心产品】
1套
是
22.00
22.00
1-5
水下推进器
1台
是
4.00
4.00
1-6
侧挂或多瓶悬挂系统
2套
是
4.00
8.00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达购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安装、保险、验收、检验、税金、退货、换货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合同包1品目号1-4:全密闭呼吸系统(B款)。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6.2.10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最终交货期按实际应答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品目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分公司
方式:请登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提交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
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指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消防产品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应符合国家标准。
3
投标保证金
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第5项的要求。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3.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4.质疑与投诉
4.1质疑
4.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法:【郭志翔,18005011305,guozhixiang@chinaccs.cn】;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分公司。
4.2投诉
4.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40202411960115512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7.特别提示:
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联系方式:梁助理、0591-8839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式:郭志翔、林滢,18005011305、18059778899,guozhixiang@chinaccs.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翔
电 话: 180050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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