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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气象局业务用房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08月29日 10:00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盘锦市气象局业务用房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QX)2023-011

项目名称:盘锦市气象局业务用房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锦市气象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093㎡)质量检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气象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气象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气象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3号

联系方式:刘景涛、1394270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 0427-287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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