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安大街东段(董仲舒路以东)和景华大街西段(高适路至亚夫路)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景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关于景安大街东段(董仲舒路以东)和景华大街西段(高适路至亚夫路)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审批(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景安大街东段(董仲舒路以东)路段长1700m,宽18m,道路整体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30600m2,沿道路中心线敷设Φ1200污水管道1700m,拆除原有Φ1200污水管道306m,改造Φ1200雨水管道26m,破除恢复路面共计8100m2,涉及改造原雨水井110座,拆除原污水井5座,新建污水检查井106 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景华大街西段(高适路至亚夫路)路段长650m,宽20m,道路整体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3000m2,道路两侧敷设Φ1200雨水管道1210m,破除恢复路面4850m2,拆除封堵原收水井48 座,新建雨水检查井 60 座,双篦雨水口井46 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 建设地点:景县;
3、 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1、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景华大街西段(高适路至亚夫路)
二标段:景安大街东段(董仲舒路至东苑路)
三标段:景安大街东段(东苑路至东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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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被列入“信用中国”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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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1 09:00至2023-09-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科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宁 | 联系人: | 刘梦芝 |
电话: | 0318-4222762 | 电话: | 0318-298618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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