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钢结构第三方焊缝检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1〕71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2〕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交通运输厅按现行普通干线公路政策投资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香河县。
2.1.2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于廊坊市香河县钳屯镇双安新城西侧国道G230钳屯弯道,与北侧现状国道G230顺接,止于国道G230与乡道老夏安线交叉处,顺接现状国道G230,路线全长5.3公里,全线设特大桥安运桥2909.5米/1座(其中主桥为梁-拱组合桥,主墩、梁及拱均采用钢结构,左右幅跨径布置均为<40+55+90+55+40>米;引桥为连续钢箱梁,左幅跨径布置为<42.5+68+72+52>米,右幅跨径布置为<41+63.5+72+52>米),设置平面交叉10处,立体交叉3处;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功能需求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段宽度45米,桥梁标准段宽度40.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项目概算总额约为13.39亿元。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止。
2.2招标范围: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钢结构焊缝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好检测(检查)记录,出具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报告;对需要整改落实的处治结果进行复查,出具整改复查报告;根据业主要求对主桥和引桥主结构钢板进行原材抽检,出具检测报告等
2.3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6 09:00至2023-09-12 17:00,登录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2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田洪泽 |
联系人: | 曹雪楠、张子甲 |
电话: |
0316-8311399 |
电话: | 0311-8602361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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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jinxinzixu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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