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人和东路雨水主排管网及城区易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人和东路雨水主排官网及城区易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饶阳县人和东路雨水主排管网及城区易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饶阳县人和东路(西起振兴街西侧,东至城关分干)
(3)工期:6个月
(4)工程规模:雨水管网工程建设内容拟建钢筋捡排水管1577.74米,塑料排水管铺设488.8米,雨水检查井39座,雨水口53座,排水管道出水口1处,其中国道段(K1+180ZHI K1+597.348)北侧绿化带内雨水管道做基坑支护;一体化预制提升泵站一座;路面破除及恢复29936.23米。城区易积水点建设内容:更换DE400的波纹管22.39米,新建雨水口1个,路面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1815.93米。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人若是小微企业,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若非小微企业须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小微企业分包商,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不满足以上情形,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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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1 09:00至2023-09-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 p://www.zc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城广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饶阳县平安西路140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永兴西路15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文耀 | 联系人: | 徐工 |
电话: | 0318—7772223 | 电话: | 0318-2027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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