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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09-22 来源:采购网

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下达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围行审投【2023】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3】1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上级补助资金,其与不足部分申请使用本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县道X501四合永至御道口(姜家店段)、X503新拨至中关(清泉段、上三合义段、下三合义段)排水改造工程,全长4170米,桩号为X501四合永-御道口(姜家店段K112+845-K113+545)、X503新拨-中关(清泉段K50+982-K52+157)、X503新拨-中关(上三合义段K54+892-K55+042)、X503新拨-中关(下三合义段K58+223-K58+49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2 09:302023-09-27 09:3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_wc/)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2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李强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4-7512504

电话: 0314-206686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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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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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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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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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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