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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3-12-01 来源:采购网

【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名称:冀南新区南城乡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2.1.2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 2.1.3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2.1.4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涉及农村公路2条,圆管涵2道,非等级平交4处;涉及1个乡镇(南城乡)和2个村(西北城村、羌村),主要修复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工程、防护挡土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涵洞修复工程,交安设施修复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1 00:002023-12-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zdlyxxgk/zbxx/zbgg/)、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冀南新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路99号宝利大厦1401号
邮编:

056000

邮编:056000
联系人:

周海斌

联系人:王兴华
电话:

0310-2162048

电话:0310-70387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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