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67号)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占比100.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 项目建设内容:路线起自沧州市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
全线设大屯、小庄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03.838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2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4531.5米/25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319米/3座、通道112座、天桥5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l处。此外还包括了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包括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项目电力迁改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其中迁改220kV电力线路4处、迁改110kV电力线路14处、迁改35kV电力线路15处、迁改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61处。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16个月,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2月,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可根据电力管理部门停电检修期调整,直至新线路建成、具备切改条件并通过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注意事项:
1、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3、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受平台招标公告模板限制,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范围内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包含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号为:DLJL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告附件1中所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1 09:00至2023-12-05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开标地点:南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bgs.com.cn/zbxx/)、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薛旸、李文亮、刘希 |
电话: | 0317-5251835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招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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