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采购(二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采购(二次)项目
2.1.2项目采购单位: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2.1.3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现场
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采购。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1.6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30%预付款之日起(不含本日)240个自然日内。
2.2招标范围:采购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1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其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发动机地面检测维护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项目的授权书。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2 09:00 至 2023-12-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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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2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薛旸、刘希、盖森 |
电话: | 0311-80811563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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