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3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瀑河水库灾后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瀑河水库灾后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HBHN-2023-GC15
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瀑河乡。
建设内容:瀑河水库管理所水毁墙体及管理设施修复、进库路水毁修复100m和防汛路水毁修复61m、贾庄村围村堰加固1.6km等。
质量标准: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施工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2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乙级(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级);
(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由各成员单位累加)
3.1.2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60%);2)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以材料采购合同授予方式给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材料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2.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4异议受理渠道: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联系人:刘文德 联系方式:0312-86832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9:00至2024-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涵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宏兴中路64号 | 地址: | 保定市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公寓4单元2716室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文德 | 联系人: | 安振华 |
电话: | 0312-8683210 | 电话: | 0312-21601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hn@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6192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