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8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南澧河河道提升改造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为沙河、南和交界,终点为南和、任泽交界,该段河道中心桩号为0+000~20+500,全长为20.50km。修复内容包括主河槽防护、滩地、堤防岸坡防护、对外连接路、堤顶路和漫水路等工程,主河槽清淤12.5km,防护修复1.35km,滩地修复15.73km,堤防岸坡护砌140m,连接路309.3m,堤顶路9.08km,漫水路369m
2、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110天
2.2招标范围: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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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8 00:00至2024-01-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或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王欢欢 | 联系人: | 李彤彤 |
电话: | 0319-4565209 | 电话: | 17798165502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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