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彭杜乡地表水灌溉项目已由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投资审字〔2023〕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桃城区彭杜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桃城区彭杜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衡水滨湖新区北二支渠进行清淤,清淤长度1.841千米,渠道设计灌溉流量0.3m3/s。在滨湖新区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等9条河道新建扬水点29座,铺设扬水点至井首部或田间PE管道6.0962万米,改善衡水滨湖新区彭杜乡18个村1.9392万亩耕地的灌溉条件,压减地下水开采量462.76万立方米。
(2) 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彭杜乡。
(3)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施工范围盐河故道、北干渠、刘台排干、北二支渠、祝葛支渠、南二支渠、南三支渠扬水点;二标段施工范围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扬水点;三标段施工范围北二支渠整治、建筑物。
(3) 计划工期:2024年6月底完工。
(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该投标人为开标顺序在
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进行中标候选人
排名。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
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4 00:00至2024-01-3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彭杜村乡彭通路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国振 | 联系人: | 刘晓娟 |
电话: | 0318-8070011 | 电话: | 0318-710582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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