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中·非遗”文化生态建设一期项目设计(二次)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3】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固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固安县礼让店乡屈家营村。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冀中·非遗”文化生态建设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9880 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 29500 平方米,其中:非遗展示区 7500 平方米(包括展馆和科普中心)、非遗表演区 6000 平方米(含 1 个大剧场 1500 座、2 个小剧场分别 300 座、200 座)、非遗体验区 16000平方米(包括文创中心、非遗街区(前店后坊))、地上停车位 30 个;地下建筑面积 10380 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 9660 平方米、地下配套用房 720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 276 个、充电桩 69 个及基础设施配套等。2.1.3标段划分:1 个标段2.1.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通过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完成评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1.5预算金额: 13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因故所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8:30至2024-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聚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固安县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村11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齐主任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0316-6189301 | 电话: | 0316-61363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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