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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2024-02-28 来源:采购网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标段: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2招标范围: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8 09:002024-03-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泊头市高尧村南曾庄村北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

0317-8352999

电话:0317-80981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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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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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lianzong809815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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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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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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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40802000930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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