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农场供水厂建设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3】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兴县农场供水厂建设项目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供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2.0万m/d;新建输水管线,全长4176m,管径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新建配水管网全长17149m,管径DN200-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项目蓄水坑塘一座,总库容62.31万m3。2.1.3建设地点为:海兴县。2.1.4工期:施工工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止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监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全部工作内容。监理: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施工: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理: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2其他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对投标人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账户并审核通过,否则后续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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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 09:00至2024-03-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5号瑞特家园11号楼802 |
邮编: | 061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人: | 董娇 |
电话: | 0317-6626654 | 电话: | 0311-85506215 |
传真: | 0317-6626654 | 传真: | 0311-8550621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bohongzhaobia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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