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3)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唐河一干渠、沙河十五、十六干渠及小唐河4条渠道
2.1.3建设规模:渠道总防渗长度为11.88km;新建闸涵2座;建设农涵共22座;新建扬水点47处,铺设管道约175.93km。
2.1.4计划工期:一年
2.1.5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8682.0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 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兼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大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向小微企业分包承诺书》(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8 09:00至2024-04-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中兴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01室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海强 |
联系人: | 郝媛媛 |
电话: |
0312-2686107 13784279788 |
电话: | 0311-68025343 1373337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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