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3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25号、124号 、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和平路(惠民南街~莲池南大街)雨水管道:本次在和平路南北两侧绿化控制带内各新建一条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道管径为 d1600mm~wxH=3600mmx3000mm,管道总长约4000米(不包含预埋过路管)。2、和平路莲池南大街雨水泵站:新建和平路莲池南大街规划雨水泵站,泵站规模为40m/s,与泵站合建的初雨调蓄池有效容积为 3.0万㎡。3、扬水泵站:在明渠与清水河交界处新建一座扬水泵站,泵站规模为 40m/s。4、恢复明渠5公里。
2.2招标范围: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全部内容,并出具施工图审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证书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给水,排水)。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12:00至2024-04-03 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浩 | 联系人: | 贾萄萄 |
电话: | 0312-5808883 | 电话: | 0312-817686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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