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兴隆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兴隆县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房建设及网络安全、LED大屏显示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配套设备及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等;(详见设备清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设备的名称:机房建设及网络安全、LED大屏显示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配套设备及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等;(详见设备清单)
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17:00至2024-04-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仇铁 |
联系人: | 李文朋 |
电话: |
0314-5051166 |
电话: | 0314-25279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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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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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c667922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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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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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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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129140000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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