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衡水中心部分)建筑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河北省水利厅 冀水防[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 2.1.2建设内容:修复国家基本水文站1处,专用水文站2处,专用水位站1处。 2.1.3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2.1.4计划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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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4-15 14:00至2024-04-22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11: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康泰街49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徐佳 | 联系人: | 汪显柱 |
电话: | 13932869104 | 电话: | 0311-67501116 |
传真: | 0318-5238121 | 传真: | 0311-67501100 |
电子邮件: | 13932869104@126.com | 电子邮件: | hbdrzb16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支行 |
账号: | 1 | 账号: | 5037000104003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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