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县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包括城区道路雨水管网、雨水调蓄设施改造等,共涉及雨水管道改造66779米。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设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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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提出异议的渠道: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钢;电话:0310-570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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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0:00至2024-05-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 地址: | 邯郸市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A座2012室 |
邮编: | 05735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孙超群 | 联系人: | 王钢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570036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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