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施工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审批审【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国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气象局院内、后渐寺、册井村、小仓村、渐凹村。2.1.2建设内容:改造气象局院内业务用房968平方米、西附属用房246.5平方米、门卫60平方米、业务平台重建19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新建小仓村人影作业点规划用地面积1358.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12平方米;新建渐凹村人影作业点规划用地面积63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42平方米;改造后渐寺人影作业、册井村人影作业。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提供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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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 00:00至2024-05-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沙河市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205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李朝亮 | 联系人: | 郭化霜 |
电话: | 0319-8257122 | 电话: | 0319-2677677 |
传真: | / | 传真: | 0319-267727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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