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贤台乡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贤台乡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2.交货地点:贤台乡派出所;3.规模: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贤台乡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2招标范围: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贤台乡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他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2.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全景摄像机、执法数据采集设备(6槽位)、同步录音录像服务器、会议电视终端一体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5月1日至开标之日)类似供货业绩。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3 09:00至2024-06-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6号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071025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宋建国 | 联系人: | 闫杰 |
电话: | 0312-3332171 | 电话: | 0312-306555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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