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四家片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3]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30km2。治理措施包括:封禁治理1495.12hm2、设置封禁标牌4块;梯田工程35.33hm2,修建作业路3275m,修建小广场7处,长城跺534m,村庄绿化美化工程1430m2,水源井5眼及配套设施;建护地堤工程3处共计9504m,包括浆砌石护地堤5810m、铅丝石笼护地堤3694m。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3)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 09:00至2024-06-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5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北兴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境内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万福成九号楼一单元101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
联系人: |
宋淑娟 |
联系人: | 郑彦军 |
电话: |
0314-6200458 |
电话: | 0314-570155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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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cdbx123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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