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项目管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冀水防〔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信息与档案管理、项目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配合本项目的审计与稽查和结(决)算等工作、保修期管理及委托方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服务要求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1)根据合同约定,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3)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4)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5)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6)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配套的服务。7)负责在保修期内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保修维修工作。8)协调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配合做好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协调工作。9)配合委托方做好开工手续等工作。10)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正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1.6其他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员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正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6-03 15:00至2024-06-11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7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新华路9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宗跃 | 联系人: | 汪显柱 |
电话: | 13373065776 | 电话: | 0311-67501116 |
传真: | 0316-5898962 | 传真: | 0311-67501100 |
电子邮件: | 13373065776@126.com | 电子邮件: | hbdrzb16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支行 |
账号: | 1 | 账号: | 5037000104003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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