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保定部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 冀水防〔2024]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保定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保定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保定部分)建筑工程;(2)建设内容:改建水文站5处;新建水文站2处;改建水位站64处;新建水位站50处;改建水文勘测队2处;改建雨量站408处;新建雨量站1处。(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4)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注:60%是在40%基础上计算,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整体预算金额的24%)。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其投标报价的24%,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24%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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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6-05 15:00至2024-06-13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兴业路23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林 | 联系人: | 汪显柱 |
电话: | 17736290810 | 电话: | 0311-67501116 |
传真: | 0312-6770603 | 传真: | 0311-67501100 |
电子邮件: | 17736290810@163.com | 电子邮件: | hbdrzb16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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