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雾灵山镇乱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镇大沟村、雾灵山村和大安峪村。
2.2建设规模:河流水环境治理长度8.6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底泥清理3.4km,新建生态透水过滤坝9处;修复河流生态护岸2664m,修复河流生态缓冲带500平方米,修复生态缓冲平台6179平方米。
2.3工期:2025年4月前完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0 15:30至2024-06-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刘鹏飞 |
联系人: | 王誉衡 |
电话: |
0314-5050929 |
电话: | 0314-5562007 |
传真: |
0314-5050929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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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34626478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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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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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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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9817000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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