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 7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公[2019]1812号)。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8]285号核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 ,招标人为 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途经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路线起自衡水市邓家庄村东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北与衡德高速交叉,经后陈村、李贤兰村后下穿石济客专,经武邑县城南陈寺院、肖村,在西桑村南上跨邯黄铁路,经阜城县城南、漫河乡、张茂村、耿庄、薛家寺,终于景县小宁庄衡水与沧州交界处,与邯港高速沧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
全线设置邓家庄枢纽、武邑、武邑东、阜城、阜城东、刘集互通式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5处,在武邑、景县设服务区2处,武邑东互通、阜城东互通同址建设养护工区2处,武邑互通同址建设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大桥7座,中桥7座,分离式立交11座。
2.1.3交货期: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起2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期3个月,质保期30个月。
2.1.4交货地点: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沿线,买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增设智慧机器人建设项目共涉及5个收费站共10条车道 (入口车道5条,出口车道5条)。其中,武邑收费站入口1条、出口1条,武邑东收费站入口1条、出口1条,阜城收费站入口1条、出口1条,阜城东收费站入口1条、出口1条,连镇收费站入口1条、出口1条。
本次采购主要包括智慧发卡机器人、智慧缴费机器人、车牌识别摄像机、车型分类系统、票据打印机、移动支付设备等,以及相应收费软件安调、原有车道设备迁移等。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一体化智慧机器人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试运行期、质保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附录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每个投标人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31 00:00 至 2024-08-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李勇,电话0318-21002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纪委监委驻衡水市交通运输局纪监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电话:0318-2103091、0318-212053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一体化智慧机器人采购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7号12幢1-4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鲍军磊 | 联系人: | 秦振阳、杨保元、李勇 |
电话: | 0318-5376088 | 电话: | 0318-2100216 |
传真: | / | 传真: | 0318-81881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031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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