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核准【2023】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昌隆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水岸雅居三期以南,小西河以北。
2.1.2建设内容: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包括1#-4#楼(16F/-1F)、地下配套用房、室外管网等,总建筑面积32843.08㎡。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7543.09㎡(消防水箱设置在1#楼),地下建筑面积:468.92㎡;2#-4#楼建筑面积相同,均为地上建筑面积:7504.25㎡,地下建筑面积:468.92㎡。地下配套用房包含: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换热站等功能,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76.22㎡,地上35.34㎡。室外管网包含:本区域内室外给排水、消防、弱电、强电、监控及主干道照明、热力管线等。
2.1.3 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
2.1.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期满结束。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2名;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3 00:00至2024-08-23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杜天鹏,电话:150751675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 1988 号-1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于先生 | 联系人: | 孙晓亮、杜天鹏、兰广伟 |
电话: | 0318-2106179 | 电话: | 0311-83086907、1507516756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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