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唐曹高速公路路面治理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唐曹高速公路沿线
2.工程规模:对唐曹高速38处桥头跳车进行治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8 09:00 至 2025-05-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8 14: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人盖章的均指投标人电子印章,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的,投标人可将文件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开标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4.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通过联系招标代理提交。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7.本次投标不要求递交原件,相关证件投标文件中均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8.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不得单独列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联系招标代理提交。超期视为无疑问。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电话:1803151167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2024年唐曹高速公路路面治理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唐曹高速服务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202室 |
邮编: | 050021 | 邮编: | 050021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南晓飞 |
电话: | 18031511671 | 电话: | 182311538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ouzj@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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