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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金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分包招标公告

2025-05-08 来源:采购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金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金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分包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标包划分:1个标包。 (2)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材料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中标人数量:1家。 (4)供货安装期限:自进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预算:211886.86元 (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2019年版)》标准,上述规范未提及的参照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金岸支行营业用房安装空调系统,包括:空调设备、管线及辅材、空调安装等,新风系统设备、管线及辅材、新风系统安装。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3.投标人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实施过空调及新风安装相关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谈判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被宣告破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中国银行采购活动。8.投标人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未在总行集中采购业务“行贿人”及存在廉洁问题等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中。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7至2025-05-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现场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7 09:00 ,地点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帅龙,电话:0311-83662215、156311707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电话:0315-2206599

电子邮箱:tsfhjw@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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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67号 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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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袁女士

联系人: 张帅龙
电话:

0315-2206788

电话: 0311-83662215、15631170708
传真:

0315-2206788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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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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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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