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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成交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09:49 来源:采购网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4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1877-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郑州市金水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街道北二七路88号青商会7楼723号 6.50 元 评审总得分:84.38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2个月,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园、黄开莉、赵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20,019.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价格为6.5元/盒(袋)/年。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庞雅婷 联系方式:0371-6393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98853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9885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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