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6年01月24日 10:22 来源: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330922254110010000036-ZD[2025]325-3
二、项目名称:海岛垃圾及污水治理工程-海湾漂浮垃圾清理工程垃圾打捞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2577178(元)岱山县闸口船厂岱山县高亭镇塘墩村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海岛垃圾及污水治理工程-海湾漂浮垃圾清理工程垃圾打捞设备采购项目垃圾清运船详见报价明细表详见报价明细表12577178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斌,周哲恺,郑晨,陈诚,付英杰
六、开标情况
七、资格审查情况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1岱山县闸口船厂39.039.037.041.047.040.630.070.61舟山顺正船业有限公司32.034.034.034.036.034.029.7463.741岱山县对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24.032.034.028.032.030.029.7859.78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包干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89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8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085252
质疑联系人:车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5085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东路2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592850
质疑联系人:单晓红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73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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