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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互华-公开招标-HHX-2022-001-厦门某部反走私综合治理宣传长廊-采购公告

2022-03-07 16:58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厦门某部反走私综合治理宣传长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2022-001

项目名称:厦门某部反走私综合治理宣传长廊

预算金额:41.788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供货期

001

1-1

厦门某部反走私综合治理宣传长廊

一批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供 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 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 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 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财采【2020】9号、厦财采【2020】10号文;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8日  至 2022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

中标咨询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费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账  号

40329001040010938

收款单位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财务部门电话

传真:0592-56605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联系方式:郭小姐 0592-566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 0592-566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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