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0:02 来源:采购网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2-017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22-017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3年南海区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道路与佛山一环高速衔接提升工程前期详细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项目内容变更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二)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要求”:
1.总体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
2.节点工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纲要。
(2)合同签订6个月内,提交初期成果并汇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初期成果。
(3)合同签订10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并汇报,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4)合同签订12个月内,提交终期成果并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5)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现更正修改为:
1.总体时间要求:总体服务期为10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
2.节点工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纲要。
(2)合同签订4个月内,提交初期成果并汇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初期成果。
(3)合同签订6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并汇报,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4)合同签订8个月内,提交终期成果并汇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5)合同签订10个月内,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验收。
(6)采购人对乙方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注:本更正公告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联系方式:812370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7-226604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757-22660426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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