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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新建地表水厂及配套工程施工(输水管线和水厂地基处理工程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2022-04-18 来源:采购网

保定市清苑区新建地表水厂及配套工程施工(输水管线和水厂地基处理工程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新建地表水厂及配套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保清审审批字(2021)第92号、93号、清审批(2022)项目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37000万元、财政资金9542.21万元出资比例为79%、21%,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白团乡北魏村东; 2.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输水管线工程、地表水厂地基处理工程及新建地表水厂地面部分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输配水工程有3条管线: (1)取水管线长度4794m,采用DN1200球墨铸铁管,穿越沧榆高速1处,沿线修建阀门井10座,分水口改造1处,末端调流阀组1处。 (2)供水东支管线送水至城区现有供水管网和江水置换农村供水干管,管线长度6795m,采用DN1400球墨铸铁管,沿线修建阀门井15座。 (3)供水南支管线送水至江水置换农村供水干管,管线长度4540m,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847m,采用DV600球墨铸铁管3693m,沿线修建阀门井13座。管线、阀门井等在路由中确定具体位置。 (二)地表水厂地基处理工程: 拟建工程场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北魏村以东,沧榆高速以南,水厂项目用地64.74亩。拟建场地现为取土坑,取土坑面积8.1万m2,坑深12.5m~29.5m,取土坑边坡坡比1:0.7~1:3。场地西侧约200m为北魏村;场地北侧为农田,距离沧榆高速约1km;距离场地西北角100m处为一取土坑;场地东侧为另一取土坑(面积1.6万m2,坑深6m~15m),场地与东侧取土坑原为连通的取土坑,现场地与东侧取土坑中间为回填形成乡村道路;场地南侧为本场地所在取土坑,以南为农田。取土坑周围地面高程20.57m~21.93m,周围地势平坦,相对高差小于1m。按本工程的总图规划设计,拟将工程场地取土坑回填处理,回填后拟建水厂相关的建(构)筑物,设计回填后高程按设计室外高程按22.0m考虑。 根据拟建工程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及建筑总图要求,取土坑底高程远低于拟建建筑物的基底高程,需进行回填处理,回填最大厚度约29m。 (三)新建地表水厂地面部分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18 09:002022-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街48号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1号楼106室门脸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韩子利

联系人: 杨旭
电话:

13503220939

电话: 0312-58865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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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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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kanghong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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